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题中之义。潜江法院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潜江法院集中化解了一批涉民生类纠纷,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潜江法院张金法庭先后受理了原告尹某与被告罗某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章某与被告罗某承揽合同纠纷、原告吴某与被告罗某民间借贷纠纷等6起案件,这6起案件的共同特点在于被告均为罗某。但承办法官徐志强在案件送达过程中发现被告罗某隐匿行踪,经多方寻找无果,导致案件送达存在困难。
在此期间,潜江法院开展了集中强制执行活动,承办人通过执行局了解到被告罗某系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司法拘留。承办人得知此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执行局取得联系,在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承办人到江汉油田公安局广华拘留所将上述6起案件一并送达。开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被告罗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并表明了积极清偿债务的意愿。考虑到被告罗某诚恳的态度及实际履行能力等因素,经承办人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上述6起案件的原告均同意被告罗某分期分批偿还债务,并在法庭主持下分别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这6起案件仅一个上午即全部处理完毕,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此次集中调解工作的高效赞许有加。
这6件案件在庭前集中调解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办案效果,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同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院高效开展审判工作的行动力。此次集中调解只是潜江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一个行动缩影,潜江法院将始终秉持人民利益至上,服务群众永无止境,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多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