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当事人:
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等规定,我院开展立案审结生效案件诉讼费清退专项工作,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院立案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不需要承担诉讼费或承担部分诉讼费,且尚未办理诉讼费退费的当事人依法进行清理退费。因部分当事人无法联系、未提供退费收款账户信息或经本院通知未办理退费手续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的当事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联系我院办理诉讼费退费事宜,逾期未办理退费的,我院依法将案件涉及的诉讼费上缴国库。
二、申请退费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我院办理诉讼费退费事宜:
1.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
2.到我院设立的各人民法庭办理;
3.联系原案件承办法官或者原案件承办审判业务部门办理;
4.通过我院华体育app官网登录入口官网设立的院长信箱提交办理申请;
5.退费案件数量较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联系我院办公室集中办理。
三、办理诉讼费退费所需材料。相关当事人申请退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凭证原件、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退费收款账户信息、当事人退费通信华体育app官网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退费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收款基本账户信息。如案件申请退费一方涉及两名及以上当事人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其中1人作为收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025年及以后立案审结的案件,应退诉讼费将由我院根据当事人起诉时填写确认的退费收款账户信息,直接从网上退还当事人。
特此公告。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