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巡回审判】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在村居现温情!-华体育app官网登录入口

【“家门口”的巡回审判】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在村居现温情!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05-16 09:42 点击量: 431

离婚案件在基层法院受理案件中占据比重大,其中精神残疾病人在离婚案件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最大程度减轻残疾当事人的诉累、充分尊重当事人及家属的意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聚焦司法本职、传递司法温情,是法院人的责任担当。

近日,潜江法院熊口法庭到老新镇直河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妥善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又充分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情与法的交融。

受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周某已被鉴定为精神贰级残疾,此次离婚诉讼是由原告父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同时也通过电话了解到被告也同意离婚。由于原告患有精神残疾,无独立生活的能力,且没有收入来源,承办法官担心原告离婚后生活不能得到保障,于是决定在开庭前先到原告家中和所在村委会进行上门走访,以便能充分客观地了解原告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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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走访,承办法官得知原、被告自2004年登记结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因原告患有精神疾病,久治不愈,十几年来一直随自己父母生活,原、被告也早已分居十余年。原告父亲表示自己有经济能力,也愿意在原告离婚后照顾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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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及法定代理人在村委会就近开庭。庭审结束后,原告的父亲深表感谢,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法官太负责了,不仅上门走访,还直接到家门口为我们老百姓开庭,真是解决了我的心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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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潜江法院不断创新法庭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加强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多部门的联系沟通,拉近法院和当事人的空间距离,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打造家事审判社会化新格局,合力妥善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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