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人民法院公告-华体育app官网登录入口

潜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0-04-09 19:51 点击量: 6187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形势及市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本院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逐步有序恢复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工作以及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等业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8日起,诉讼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自2020年4月8日起,恢复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等业务工作。

三、公告送达的民商事案件,疫情防控期间公告期已满的,开庭日期顺延至4月13日。

四、到本院办理有关事项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所有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信访、档案查询等事宜的人员应保持1.5米以上距离排队等候,并遵从安保人员的指引,领取排号卡(当日参加庭审、案件调解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经确认的庭审旁听人员原则上进入不超过5人)后依序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原则上一次依序不超过5人进入,并按照出一人进一人的方式执行。如需在诉讼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资料、等候法院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一人一桌,保持1.5米以上距离。

2、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到本院办理有关事项的,请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或健康证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办理完有关事项后,请及时离开。如相关人员有不戴口罩或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不准进入本院。

3、对扰乱安检、接待秩序的人员,本院将依法处理。

五、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除必须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外,建议应优先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usong.hbfy.gov.cn/)、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ems快递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宜。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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